据工业和信息化部5月18日消息,修订后的《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》(下称《办法》)近日发布。
《办法》提出,炼铁、炼钢产能置换比例不低于1.5:1。为鼓励兼并重组和绿色低碳发展,支持企业利用废钢资源有序发展电炉钢,开展氢冶金等低碳工艺技术应用,对相关情形实施不同置换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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